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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研究生学硕第二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理论学习

作者: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130更新时间:2021-07-01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梳理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方面,做到与时俱进,2021年6月25日上午,苏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学硕第二党支部在文综楼1005-5311开展了相关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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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学硕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范佳玥主持,首先她为全体党员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条例》对“高校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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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支部全体党员交流发言,结合《条例》相关规定对本支部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自纠自查。范佳玥结合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有关于党员队伍建设内容,指出本支部发展党员出现断层的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发展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预备党员李青睿就党组织的基本职责这一角度出发,提出向优秀支部学习的建议,强调高校基层党组织要为同学办实事,细节处方能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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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理论学习活动,各位党员同志掌握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在理论、实践、制度等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在今后能够切实以之指导党建工作实践,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我们要遵循《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指示,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确保高校党建工作及党员政治思想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通讯: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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