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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召开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

作者:陈实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246更新时间:2019-04-05

2019年4月4日下午两点,文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在1005-5335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文学院党委书记孙宁华和主持工作副院长汪卫东共同主持,教研室主任代表钱锡生、陶家骏,学院理财小组成员张春晓,以及周品、管贤强、秦烨等在职教师代表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苏州大学2019年以来陆续推进的人事制度系列改革的相应政策进行探讨。孙书记首先介绍传达了学校党委组织部层面对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解释,并表示先前由学院统一收集的教职工反馈信息已经汇报给了相关职能部门。


接下来,部分老师分别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和建议。


就职称评聘标准,张春晓老师指出目前实行的刊物目录严重不合理,无论在学科分布还是学术质量上,核心一二三类的划分值得商榷。仅就人文社科而言,建议设置权威期刊和核心一类期刊,其余所有C刊均为二类。此外,科研成果显然不能只有论文,学术专著和译著如何换算成哪一类核心的论文,这个应该有进一步规定,或交由各学院、根据自己学科的规律来确定。


就岗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张春晓老师建议学院选择“一级分配”方案,即“由学校全额承担学院(部)、科研单位的岗位绩效总量,同时本单位社会服务收益不再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教师的科研和工作绩效不应该拿创收的收入来发。汪院长表示,创收收入可作为学科建设等事业发展基金。


陶家骏老师建议学院“一级分配”的考核标准应该人性化一些。比如老师生病等特殊困难情况,建议仍然应该适当发放一点绩效工资。此外,他还建议绩效考核期适当放宽。教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科研产出会有大年小年,再考虑到休“学术假”等情况,并非每个考核期内,每个老师完成的工作量都能平均分配。在出成果的时候,绩效并不一定多拿,但是在没有成果的时候,绩效会被倒扣。这种考核方式显得死板,建议预留10%左右的岗位绩效总量,在科研、教学产出不丰的时段发放给教师。


孙书记和汪院长充分听取了在场教师的发言,并表示将再次汇总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基层反馈信息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希望学校和二级单位积极合作,共同有序推进这项关乎每个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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