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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076更新时间:2022-09-2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按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详见《苏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5名。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型研究生需在C刊(含C扩)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方可参评。专业型研究生需发表高质量水平论文或者在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中获奖,方可参评。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包括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中期考核不合格等);

(3)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4)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5)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五、评审程序

1.符合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排序;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计分、排序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提交的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六、上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

2.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6)各一份,计分表(附件11)1份(需要先标出每一项的小分,在另起一栏标注好算分过程和总得分)。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论文类科研成果需有封面、目录页与论文所在页,学生职务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活动类参加、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及获奖时间期限及表格填写要求: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9)并参照填报。(关于科研成果,请标注清楚发文的日期,期刊名称,期刊类别等,图片请用圈标出。并且提供期刊在核刊目录中的类别,标注出来以供核对。)

3.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附件7)各一份;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请在10月4日上午9:00-10:00将纸质版交至5205室现场审核,并签字确认。电子版表格在10月3日晚5:00同步发送至邮箱weisun@suda.edu.cn。请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一致。请各位申请的同学注意申请时间。

七、先进事迹征集

申报的同学可以提供其先进事迹介绍,学院将择优推荐0-1名研究生到学校,学校选拔推荐1-2名研究生入选优秀典型事迹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先进事迹材料应按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附件10)撰写。电子版发送到weisun@suda.edu.cn


苏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pdf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7: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9:填表说明.doc

附件10: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

附件11:审核计分表.xlsx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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