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07更新时间:2018-12-03


研字【2018】13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5.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二、申报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本项目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重大课题申报人须根据《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未评为重大课题不可转为重点或一般课题;未评为重点课题,可转一般课题建设。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报,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各培养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具体条件见附件1。

(3)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 年。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4)申报者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4)。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1)申报对象: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的所有在校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2019届毕业研究生若确实有特别突出成果的可以提出申请,否则不予申报。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2)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立项及限额:本次申报由学院自行组织评审,按照附件3立项限额数量报送材料。学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各学科可对立项项目按不同比例配套。

(4)申报者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学术型)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附件4)交各研究培养单位。

(5)结题要求:受资助后研究生科研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Practice Innovation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至少要有一篇科研成果有以上标注,否则不能结题。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评选

(1)凡在江苏省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4申报办法。

(2)申报的部分或全部成果未获得国家级或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奖励。

(3)申报者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及相关信息表(附件4)。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1)申报对象: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 年(含2016年设站单位),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以上(含8人)。

(2)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申报时请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及相关信息表(附件4)。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

5.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1)申报对象:获批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已满3 年(含2016年获得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单位),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15 人(含)以上,3 年内合作申报或完成的项目不少于3项。

(2)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较大进展,成果丰硕;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优势明显;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声音、有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申报时请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表》及相关信息表(附件4)。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届时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

各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和各类申报表格见附件4。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汇总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书面版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带签字和公章);

(2)申报书电子版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285苏州大学0102哲学-博士李书文”)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纸质版1份;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一式3份;

(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汇总表》1份;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电子版。

5.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表》一式3 份;

(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汇总表》1份;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信息表》电子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蕴秀楼2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yao@suda.edu.cn。

联系人:刘遥

联系电话:65112257



 附件1: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文件.pdf   6.07M     
 附件2: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docx   12.29K     
 附件3:各培养单位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限额.xlsx   23.27K     
 附件4:创新工程申报办法和各类申报表格.zip   6.48M     

研究生院
2018-11-29 16:38:39
  起草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