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学生科协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苏州大学文学院学生科协组织机构
第 一 条 我院学生科技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根据学生科协工作,制定每个时期科协工作的方针、任务,在科代会上选举新一届理事会。
第 二 条 文学院理事会由科技协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 三 条 文学院学生科技学会由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及各下属部门构成。
第二章 文学院学生科协职责分工
第 四 条 理事长
全面主持科协工作,召集开展每周例会,并在会议上听取意见和建议,协调各部门工作,研究提高工作水平的措施和方法,了解科协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评价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定期向院团委汇报科协工作,经常与校科技协会联系,接受指导。
第 五 条 副理事长
协助理事长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的指导,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 六 条 部长
主持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召集本部门会议,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本部门工作,了解同学对本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关心本部门成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定期向理事长汇报工作,并听取意见。
第 七 条 本会各部门职能:
(一)秘书处:
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学生科协的所有档案资料,负责科协各项工作的记录,上交工作,同时负责整个科协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考核,促进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二)活动部:
策划及组织有学院特色的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以科技特色为先导的主要面向广大学生开展的各项活动。
活动部的形式是轻松随意和认真严肃的,核心是有对科协热爱,愿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
(三)项目部:
项目部一直致力于推动科协的学生科研工作,以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工作目标。该部门负责院内学生的学术科研、社会实践,以及积极响应校科协的号召,举办每年的创新计划大赛等特色活动,同时还负责我院“学士杯”本科生优秀论文大赛的征稿组织评审工作。
(四)外联部:
外联部是我院科协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主要负责与校科协、各兄弟院系科协之间进行活动,内部建设等各方面的交流,积极与其他院系科协沟通,取长补短,促进我院科协更好的发展。
同时外联部还代表科协与校外一些单位联系,并洽谈合作事宜,配合活动部组织和策划各项活动。
(五)宣传部:
该部门是对外宣传的主要阵地,通过海报、传单等各种形式将科协举办的各类竞赛、科普活动、学生讲坛等活动传达给同学,让同学们及时获得信息,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获得各种不同的锻炼机会。
(六)编辑部
编辑部主要负责每年科协特色刊物《文觞》的编辑及发刊工作。
(七)论坛部
论坛部主要负责举办各类以人文科技类为主题的学术论坛、讲座,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了解人文科技学术、相互交流的平台。
第三章 文学院学生科协成员奖惩任免制度
第 八 条 科协全体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以身作则,为广大同学做好表率。
第 九 条 为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教育落后,依照下列条款,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奖惩。
(一)奖励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表扬,并推荐参加优秀科协干部的评选。
1、为本会工作出谋划策做出特殊贡献者
2、工作踏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具有开拓者精神
3、开展的活动在院内外产生积极影响者
(二)惩罚
对以下科协分会干部视情节轻重,由理事会做出决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优秀科协干部资格,或通过理事会讨论通过免除其职务。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或无故缺席达不同程度者
2、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3、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4、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本会成员团结者
5、累积两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
第 十 条 本会干部聘用
(一)条件要求
1、凡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会成员,绝可以应聘为本会干部
2、受聘同学必须德才兼备,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热心于本会工作
(二)程序
1、聘用采取公开招聘及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书面自荐书
3、应聘人员须经所在学院同意
4、应聘人员由理事会提名后,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者可由理事长发予聘书,已经聘用,即为本会干部
第四章 文学院学生科协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一)秘书处
1、职责:负责保管本会会费、现金的收入和支付。监督和管理财务,保管发票,填制现金账目。处理帐务,年终编制报表
2、要求:对于不符合审报手续的,一律不予以支出和报销。(1)记账清楚准确(2)随时审核记账单与实际开支是否相符
(二)财务管理人员准则
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2、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