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苏州大学文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151更新时间:2022-11-10

    学生会档案柜为学生会资料存放处,由秘书处档案组同意负责整理及保管。为便于管理本会档案、资料及其他重要文件,方便查阅,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特指定此《档案管理条理》,请相关人员按以下条例要求整理、保管、查阅、归还档案。

一、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此外,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会档案分类为:人事档案、部门管理、会务管理、活动管理、宣传管理、考评管理、班级管理、宿舍管理、联络通讯、分会日志、工作简报。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三、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开学第一周)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及预算。学期末(具体时间由秘书处决定),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四、学生会干部需在学期初认真填写学生会人员登记表,秘书处应将学生会人员登记表存档保管。

五、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年、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交至秘书处存档。

六、各部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返还原材料。并不得有损缺。

七、档案一般不外借,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须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八、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九、本制度解释权在院学生会秘书处。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