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宿舍,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是我们温馨的小家;是我们快乐的天地。为了提高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宿舍质量,美化同学们的生活、学习质量,争创文明宿舍,特制订本办法。
一、宿舍卫生
为了提高宿舍卫生质量,各宿舍负责人应认真制订宿舍值日情况表,保证宿舍环境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门口走廊无杂物堆物,保持地面整洁,走廊通畅
2.临近墙壁上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张贴不健康海报、字画等。保持公共环境整洁。
3.床铺叠放整齐。
4.宿舍内地面、书桌、墙面保持整洁。
5.卫生间打扫整洁,不留下任何卫生死角。
6.公共生活用品统一摆放。
二、宿舍安全
1.若有器物损坏,及时报修宿舍管理员或直接联系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2.注意保管各人贵重物品,做好防盗措施。
3.夜间休息、外出时锁好门窗,谨防失窃。
4.常规性检查门锁、窗插销等设置的使用情况。
5.使用不违章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等,务必安全用电
三、宿舍文明
1.宿舍内各成员关系融洽,且团结互助。
2.与邻近宿舍、兄弟院系宿舍保持良好关系,互谦互让、和平共处。
3.宿舍文化环境形成高雅、别致的格调,不张贴不健康的海报等。
4.清在宿舍区使用文明用语,如“你好”“请”“谢谢”等。
四、宿舍检查评议
1.由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检查宿舍。
2.检查范围为该办法倡议的各事宜
3.每月对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宿舍检查两次,并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
4.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宿舍评分表。(见附录)
5.由文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评选各年级优秀宿舍。
五、奖惩制度
1.对获得优秀宿舍称号的宿舍,在班主任例会上予以表彰,并在宿舍挂流动红旗。
2.对于宿舍情况不理想的宿舍,情况属实则提出口头批评。若再犯,则在办公栏里张贴海报公开批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所发规定与本办法相矛盾时,则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