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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谢心阳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000更新时间:2008-12-30

活动管理办法

一、计划工作

1、活动开展前主管部门需做好活动策划书。活动计划书格式请参考《苏州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会学生活动方案格式》,活动组织人员安排(主负责、成员任务)中必须做好活动项目、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人数,到位与离岗时间的具体安排等。

2、活动主管部门在做好活动策划书,填写活动申请表后,向策划组提交。

3、主席团、策划组中对该活动提出批复意见。

4、活动策划批准后,策划组将策划书交予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统一调配人员、经费、物品,全程监督。

 

二、前期工作

1、活动主管部门要在活动开展前联系好场地,如有意外要更改时间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及时做好更改通知工作。

2、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或派发传单的工作。传单海报可提请宣传部制作,传单、海报的张贴由外联部、勤工部完成,横幅的拉挂必要时可提请分团委协调。

3、物资购买。包括活动所需用具、奖品或纪念品的购备工作。所需物品列出物资清单向办公室申请购买,购备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4、邀请工作。可通过主席团要求外联部做好请柬或邀请信的购买、书写、派发等工作。

5、舞台设计及设备联系工作。舞台设计可通过主席团要求宣传部进行,若借用音像器材要列好借用清单,作好专人负责,由主管部门加以落实到位。

6、活动负责部门必须派出专人联系,跟进各项工作的执行,并向活动总负责人汇报情况。

 

三、现场工作

(一)前台工作

1、考勤(秘书处)。活动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佩戴好工作证并签到。

2、场地布置工作(宣传部、学习部)。场地布置所需的物资管理、场地设计及布置工作的执行。

3、后勤工作(青管部、勤工部)。饮料的购买、派发工作及活动所需礼品的派发管理。

4、演员安顿(文娱部)。演员的领座、接待(舞台要求、化妆等),催场工作。

5、秩序维持工作(青管部、勤工部)。各重要通道出入口、嘉宾席、观众席等秩序维持。

6、接待工作(主席团、外联部)。派出专人小组负责领导嘉宾席的签到、领座、接待、欢送等工作。

7、活动摄影(办公室)。安排专人在活动过程中作好摄影工作。活动照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8、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若出现纠纷由主席团仲裁,活动过程中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一律不能无故擅自离去,由秘书处做好考勤和监督工作。

(二)后台工作

1、舞台工作由舞台工作小组负责。

2、司仪工作:确定司仪人选,为司仪收集有关名单资料,为司仪的出台准备就绪。

3、节目组织工作,落实节目的进行、删改及调动情况。

4、舞台道具工作(学习部协同安排):准备和搬送表演所需道具。

 

四、后期工作

1、 活动现场清洁工作。活动主管部门全体成员及全体委员必须留下负责现场清洁工作。

2、 物资管理工作。按照清单内容由事先执行部门将借用物品逐一归还。

3、 整理活动结果,宣传报道部一个星期内做好后期宣传工作。

4、 总结工作。活动负责部门须写一份活动总结,于月末连同工作小结交到办公室备案。

 

五、注意事项

1、院学生会各类活动的开展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遵照本会宗旨进行。

2、各部开展活动要有利于广大同学,为同学服务;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创造积极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对于低级庸俗,无益于广大同学的活动一律禁止。

3、各部有计划有总结。总结应在活动结束三天内主动交至办公室存档。

4、办公室有权对未及时主动交计划总结的部分提出批评。

5、活动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该部门及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6、院学生会任何人不得以院学生会名义开展个人活动及其他活动。

7、院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除主席或经主席授权外,任何人无权以学生会名义对外与企业或其他高校部门订立协议。

8、对于在开展活动中铺张浪费的部门要进行批评及适当处分。

9、各部在举办活动或出席例会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戴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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