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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33更新时间:2017-05-27

研究生团工委,各院(部)团委,各学生科协分会:

    我校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于2017年3月开展立项,各课题小组根据立项要求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为全面评估和检查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的阶段性开展情况,提高课题的完成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6月10日08:30―12:00

    东校区:文成楼404、406教室

    独墅湖校区:1001-1202、1001-1203教室

    二、检查方式

    1、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分类进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校团委、校学生科协统一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的重点项目,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委托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团委、学生科协分会检查;一般项目由申报项目院(部)团委、学生科协分会组织检查,形式可参照学生科协考核检查方式,检查结果于6月14日之前上报校团委。

    2、检查形式包括根据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审核研究项目的材料和成果、听取项目汇报、进行答辩和项目成果的PPT展示等。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将通过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各院(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展现状及科研基金项目进展的情况,各项目小组要将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纸质材料和PPT的形式予以展示,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一个项目的PPT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总计5分钟。检查顺序按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

    3、中期检查的依据主要是《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报告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的PPT现场答辩情况,并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被评定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如已产生支出费用,可在6月18日前报销不超过资助金额50%额度,不合格项目将取消资助资格。中期检查评定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如结项考核时评定不合格,将不予资助并收回中期检查已报销经费。

    三、其他事项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上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于2016年6月7日前每天17:00至18:00,送至校学生科协办公室(东区五食堂三楼),独墅湖校区各院(部)可直接送至独墅湖校区学生科协办公室(独墅湖校区二期五六食堂四楼),电子材料打包发送到:sdxiangguan@163.com。

    2、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材料的整理和汇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第十九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阶段性报告书.doc (2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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