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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47更新时间:2013-03-11

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正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挖掘青年学生中的自强典型,做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2012年度苏州大学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1. 活动报名及新媒体展示讨论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20日16时。

请各单位认真宣传,挖掘典型,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按要求参选,审核规范个人上报事迹材料。参选者需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并关注 “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同学在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同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5条),接受公众监督,并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的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参选者通过实名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同步@苏州大学团委(校团委官方微博),便于校团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 报名审核及公示

审核时间:2013年3月16日―3月20日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关注报名者新媒体展示及公众在新媒体的转发支持情况,并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

同时,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并与大家进行微博互动。

3. 校内审核宣传阶段

审核结束时间:2013年 3月20日

校团委将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我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考察自强事迹情况,从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我校的“自强之星”名单以及向团省委推荐的名单。校团委将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校开展的“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及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

4. 校内公示及推荐阶段

校内公示时间:2013年3月25日―3月29日

校团委在符合以下两条审核条件(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本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5条。)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校级推荐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完成后,将于2012年4月5日前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至江苏团省委学校部。

5. 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正式提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

省级团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地区分配名额,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正式向组委会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通过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6. 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3年5月初

2013年4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7. 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三、“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10名、图片类10名、视频类5名、微博类20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3-03-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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