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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学院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作者:朱铭来源:文学院点击率:4008更新时间:2008-10-25

      苏州大学文学院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深化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校团支部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其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考评平时的实际工作情况,注重原始材料积累,贯彻勤俭节约的要求,反对考评准备过程中搞形式主义。

    2、绩效原则:着重考评支部工作围绕目标体系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取得的实效。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评小组成员在考评过程中应坚持标准,秉公办事。

    二、时间安排:

    自查自评阶段:11月上旬;

    考核评比阶段:11月中旬;

    总结阶段:11月下旬;

    表彰阶段:第二年“五四”。

    三、考评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由院团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本办法的要求,通过审阅总结材料、查阅原始档案、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学生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

    1、各支部对照《苏州大学文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中有关内容,进行自查自评,算出自评得分;

    2、准备好能反映支部工作的原始材料、工作台帐等;

    3、考评小组集中查看相关材料;

    4、根据检查情况,考评小组评出检查得分;

    5、根据检查得分在学院内进行积分排名。

    五、达标及评优:

    1、达标支部的标准:基础分不低于120分;

    2、校级“先进团支部”的申报:院团委在达标支部中选取前20%的团支部,然后根据其基础分、附加分两项总积分择优申报,申报材料中必须含有《苏州大学文学院团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中的自评。一学年内有成员受到行政或团纪处分的支部不得参加校“先进团支部”的评比。

    3、对获得校“先进团支部”称号的支部,可以单独申报一名校级“优秀团干部”。

    4、院团委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团支部”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同时对极个别组织涣散、战斗力不强的不合格团支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顿。

    六、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文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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