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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苏州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02更新时间:2017-05-10

 

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

苏州大学第三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自2015年5月召开以来,至今已近两年。两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下,苏州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凝聚力,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树立学生的民主、竞争、参与、管理的意识,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苏州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经苏州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校党委批准,拟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苏州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系统总结过去两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勇于创新并着力增强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团结和凝聚全校学生为把苏州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苏州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苏州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三)选举产生苏州大学第三十一届学生委员会

三、时间

2017年5月17日(周三)下午

四、地点

校本部敬贤堂

五、参加人员

1. 苏州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 苏州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

六、特邀出席人员

1. 校领导;

2.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财务处、教务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

3. 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4. 各学院(部)学生分会秘书长。

七、有关要求

1.预备会议将于5月17日12:00正式开始,请正式代表、列席代表于11:40前进场签到领取大会材料。请独墅湖校区的各代表团由团长组织代表于当日10:50准时在独墅湖校区一期北门口集中乘车前往。请阳澄湖校区的代表团由团长组织代表于当日10:50准时在阳澄湖校区校门口集中乘车前往。请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代表团自行安排车辆集中前往。

2.开幕式将于5月17日13:00正式开始,请与会领导老师于12:55之前进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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