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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季鹏飞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253更新时间:2017-03-21

文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6-2017学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参照相关奖助学金评定条例认真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完成。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各类奖、助学金均不兼得;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

二、名额分配

   朱敬文奖学金3名;朱敬文助学金2名。

三、评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推荐,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5216办公室)递交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需注意提交的成果获得时间为2016年3月17号――2017年3月21日);

2、经学院审核,按申请奖助学金类别进行排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认真进行评定;

3、学院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申报;

4、学院院将本单位将奖、助学金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由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及要求

1、朱敬文奖学金: 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研究生;

2、朱敬文助学金: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2015级、2016级研究生,书面上报时须附困难证明(复印件);

3、朱敬文特别奖学金:5000元/人;参评对象为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自行向学院递交申请(提交材料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成果证明材料),学院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评选后,向学校推荐0-2名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定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由学校组织评审。

五、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于3月31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5216办公室季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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