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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39更新时间:2016-03-14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是校党委、校行政授予苏州大学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苏州大学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选树一批传承践行苏大精神的青年榜样,营造“处处有典型,人人可成才”的创优氛围,根据《“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苏大委 [2008] 17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分为:勤勉自强奖、敬业奉献奖、创新创业奖和文明风尚奖四个大类。总数10个左右。

    二、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所有申报材料需按照要求发送至院团委指定邮箱,由院团委统一把关审核,择优报送至校团委,无需自行上报。

    三、评选时间: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17日

    四、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好宣传、推荐、申报等工作。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基层团支部的指导,在全院师生中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层层遴选,严格把关;要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将评选过程变成宣传、教育、引导的过程,按照评选标准,层层选树先进典型,充分挖掘我院最优秀、最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要充分考虑广大团员青年的意愿,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重视新媒体在评选过程中的应用,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申报要求:

    1.已经获得“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再推荐,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于3月17日(周四)前报1014394855@qq.com,逾期不交将作弃权处理。

    2.各支部每一类别推荐个人或集体的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纸质材料: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被推荐个人或集体300字(网络投票用)和2000字的事迹材料各1份,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两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个人或集体风采照片1张;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2)电子文档: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个人或集体风采照片对应的电子文档以支部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1014394855@qq.com。

联系人:冯英超; 联系电话:1830620434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苏州大学五四青年奖”评选活动候选集体推荐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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