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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苏州大学2015年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91更新时间:2015-11-19


各学院(部)团委、各学生分会:

    为了繁荣校园文化,继承与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现苏州大学学生的艺术才能与崇高理想,加强各校区各年级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特举办苏州大学2015年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

二、活动对象

    苏州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一) 参赛作品包括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三类,具体相关要求如下:书法作品: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等均可,分为专业组(美术相关专业)和非专业组;摄影作品:可做修图处理。

    (二)书法、绘画作品应清晰落款并备注姓名、年级、学院(部),在上交作品的同时需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附作品作者明细卡(见附件3);摄影作品及作品作者明细卡(见附件3)上交电子稿至苏州大学学生会公邮sudaxsh@126.com。所有电子及纸质作品、材料均由各学院(部)学生分会统一上交,同时需附一份该院(部)上交作品的统计表(见附件4)。

    (三) 作品要求版面完整均衡,内容积极向上,色彩搭配和谐,视觉识别性强,具有时代感和文化寓意,并赋予其真实情感。坚持原创并鼓励创新。

四、截稿日期

    2015年12月4日

五、时间安排

    11月18日――12月4日
     
宣传及作品征集

    12月5日――12月8日
      学生评审组评审
 
    12月9日――12月13日
      摆摊并售卖明信片
 
    12月9日――12月16日
      网络投票

    12月09日――12月16日
      专业评委评审
 
    12月底前
      表彰大会、优秀作品展览、相关纪念品制作
 

六、作品征集

    (一)征集流程

    1.各院(部)学生会将比赛通知及参赛报名表下发至该院各班。

    2.由各班负责人收集本班作品后汇总至各学院(部)学生会宣传部门。

    3.由各学院(部)学生会宣传部门将所有资料上交至苏州大学学生会值班室。

    (二)作品上报地点

    1.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阳澄湖校区各学院(部)及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统一交至东校区中韩食堂三楼学生会值班室图文中心处。

    2.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统一交至二期五六食堂四楼学生会值班室图文中心处。

    (三)上报时间

    材料上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30-17:30,截止日期为12月04日。

   (四)联系人:东校区值班室:段同学,18862115263;

    独墅湖校区值班室:孙同学,18262957757。

七、作品评选

    (一)学生评委组预选(12月05日――12月08日)

    1.学生代表团将全部由具有书画、摄影基础及专业知识的学生组成,学生代表团按照百分制给每幅作品打分,每幅作品最终得分由7名学生代表的打分取平均,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评判过程及结果将在有关新媒体平台上公布;

    3.初赛结束,学生代表团从所有参赛作品中按照评分高低筛选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前50幅(入选数量可根据参赛作品数适当更改)。未入选作品可按作者要求予以退还。

    (二)摆摊并售卖明信片(12月09日――12月13日)

    1.在各校区教超及食堂前摆摊,进行作品展示并宣传网络投票;

    2.将所有通过初审的摄影作品印刷成明信片并在摆摊时售卖。

    (三)网络投票(12月09日――12月16日)

    1.在有关新媒体平台设立投票渠道,所有苏州大学学生皆可对通过预选的作品进行投票;

    2.截止投票结束时,选出得票最高的每类3-5幅作品授予最具人气奖。同时,投票结果将成为评定一、二、三等奖的部分依据。

    (四)专业评委评审(12月09日――12月16日)

    1.终审将由学校传统文化工作坊、东吴书画研究院、艺术学院、凤凰传媒学院、文学院、摄影协会等相关老师担任;

    2.评分标准参考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评判将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判过程及结果将在有关新媒体平台上公布;
   
    3.终审将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未入选作品可按作者要求予以退还。

    (五)比赛后期

    所有获奖作品不再退回。优秀作品将被拍照上传至相关网络平台,并在学校的安排下进行统一展览,时间地点未定。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此前未公开发表过的独立原创作品,如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或用已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者的评奖资格;

    (二)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交电子版照片并由参赛学院(部)学生分会统一提交至苏州大学学生会公邮sudaxsh@126.com,其中书法、摄影参赛作品须填写《作品明细卡》附于作品背面。所有参赛作品由参赛学院(部)学生分会统一填写《作品统计表》交至苏州大学生学生会图文中心,若无作品明细统计不作参赛作品;

    (三)每人每类作品限交两幅,同时为方便统计,请尽量通过各学院(部)学生会提交作品;

    (四)参赛作品不得冒名、代笔以及经电子影像处理、合成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五)联系人:东校区值班室:段同学,18862115263;

          独墅湖校区值班室:孙同学,18262957757。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荣誉证书+纪念品;

    二等奖:荣誉证书+纪念品;

    三等奖:荣誉证书+纪念品;

    最具人气奖:荣誉证书。


 
上传附件 
附件一: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书法类作品评分标准.doc (1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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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绘画类作品评分标准.doc (1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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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摄影类作品评分标准.doc (16.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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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作品作者明细卡.doc (1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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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各学院(部)学生分会作品统计表.doc (10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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