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关于2015年学生社团年检结果以及整改事项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606更新时间:2015-10-27


各学院(部)团委、社联分会:

    为贯彻落实《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委 [2009] 26号)精神,在鼓励优秀社团的同时推动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整体质量的提高,校社联于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学生社团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同时,为督促部分学生社团端正自身发展态度、提高社团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社团的整体质量,根据《苏州大学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年检中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责令整改的对象为2015年年检中成绩为不合格的所有已注册学生社团,由校社联牵头成立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整改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专项督促相关责任社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社团整改期限为两个月(即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15日),相关责任社团于10月28日前需向校社联提交本社团的整改计划表;整改期内相关责任社团至少举办两次社团活动(例会、聚餐、出游等活动不作为社团活动考虑),活动规模不限,活动前需向评审小组提交活动策划并申请观摩,整改社团在活动举办结束后两天内应将活动总结、通讯稿、照片发至评审小组邮箱;相关责任社团于12月5日前完成年检材料的补交。

    2、本次社团整改成绩由三个方面内容组成:社团整改计划表10%、整改期间社团活动60%,补交的年检材料30%;整改采取100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整改不合格的社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注销;不配合整改的社团即视为自动注销。

    3、整改期间,社团应及时上交材料,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则视为自动注销。

    4、相关责任社团在整改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咨询评审小组,材料上交地点如下:

     独墅湖校区二期五食堂四楼校社联办公室(新区)

     东区中韩食堂三楼校社联办公室(本部)

     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6:30-17:30(新区)

          周一至周五下午15:50-17:10(本部)

    其他未尽事宜或突发状况按照评审小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上传附件 
附件1:2015年学生社团年检结果汇总表.xls (43.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苏州大学学生社团2015年整改计划表.doc (32.5K)
点击浏览该文件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