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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属微博、微信账号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46更新时间:2015-03-24

各学院(部)团委:

近期,国内有关媒体相继对河北柏乡县团委政务微博发出不雅文字、图片及福建漳州开发区团委微博零关注、零发布等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校团委将对全校团属微博、微信账号进行抽检,各学院(部)应于近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团组织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个人以团干部身份注册使用的微博、微信账号。各学院(部)团委要在3月底前对团组织所属微博、微信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确保本单位团属微博、微信没有不当内容、不出现“僵尸”账号。

二、自查内容

1. 内容发布方面:本单位团属微博、微信账号(尤其是加V认证)是否推送过一些不良信息或不符合共青团身份的内容,如果已经发布,须彻底删除。

2. 账号清理方面:处于“休眠”或者“门面”微博、微信账号,如果有必要继续保存的,要及时做好内容发布,确保每天都有新内容。如果确实没有存在必要的,请尽快去V关停。

3. 人员管理方面:团组织实名认证的微博、微信,是否明确专人管理。团属微博、微信具体负责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微博、微信编辑日常管理办法。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部)团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团属新媒体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切实做好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推动共青团新媒体工作在引导和服务青年学生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团委要紧跟时代步伐、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管理,抓好统筹,打好共青团向网络新媒体进军的主动仗。

2. 要建立内容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团组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规则和导向,提升内容质量,坚决防止出现“三俗”信息。对于工作出现失误的管理员要及时批评教育,出现重大失误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校团委将不定期发布全校共青团微博、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团属微博、微信给予表扬,对工作出现失误、给团组织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团属微博、微信进行通报批评。要建立涉团舆情上报制度,发现院(部)内涉团舆情后,须第一时间上报校团委,并及时报告相关调查和后续进展。要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对各类涉团负面舆情进行采集研判和有效处理。

3. 请各院(部)团委对照自查内容进行逐项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并将“团属微博、微信账号自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于3月24日前上报。联系人:于潜驰,联系电话:67168953,邮箱:sdtwbgs1900@163.com。

附件1:团属微博、微信账号自查情况反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河北柏乡县团委、福建漳州开发区团委微博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点击浏览该文件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2015-03-21 1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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