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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和结项工作与报销工作程序变动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10更新时间:2012-10-15

各学院(部)团委,各学生社团联合分会:

自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发展基金启动以来,一直受到各学院(部)团委、学生社团联合分会以及各学生社团的高度重视,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学生社团与学生社团活动,极大的发展和繁荣了我校校园文化,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校园增添活力与亮色。为更好地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服务,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在充分调研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申报、结项、报销等流程进行调整,现启动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苏州大学五星级、四星级及获得上一学年度“优秀社团活动”的三星级社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活动分为理论学习类、学术科技类、兴趣爱好类、志愿服务类。

2、申报立项的社团活动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三类:A、学生社团单独组织;B、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C、学生社团与学院(部)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组织。

3、立项申请材料须包括详细的活动策划、学院(部)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意见等,其中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应对拟开展的活动进行细致深入的评估并签署具体详实的活动开展意见;

4、在立项申请书经费一栏中应注明其他经费来源,如会费、赞助等;

5、申请书中应列出真实详细的财务预算清单,校社联监察中心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6、立项申请材料应均为打印稿,社团应将所需相关材料全部整理好后,放入文件袋中,上交校社联监察中心。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宣传、申报阶段(2012年10月12日―10月19日)

学生社团根据所定项目积极组织筹备,进行宣传,提交立项材料至各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初步审核。各学院(部)社联分会择优报送校社联申报立项。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的学生社团活动,由项目第一申请学生社团向其所在学院(部)申报。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12年10月19日―10月22日)

校团委、校社联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学生社团活动就活动创意、实效性、可行性及辐射面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A、B、C、D五类,经费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根据总经费酌情确定资助经费,总额度控制在5000-6000元之间,A类活动2500元,B类活动1500元,C类活动1000元和D类活动600元。拟确立项目数为:重大项目0-2项,A类项目4项,B类项目6项,C类项目8项,D类项目10项,总体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若本批次参与申报立项的社团活动无法达到要求则适当减少立项数量。

3、活动开展阶段(2012年10月23日―2013年1月10日)

学生社团根据申报情况开展相关活动。校社联将联合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过程管理,由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整个活动过程。

4、项目核查、结项阶段(活动举办次月的第一个工作周)

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后,活动负责人需填写《苏州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请在校团委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同时,提供完整的结项活动资料一份,具体包括: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资料(不少于5张)、视频资料(不少于20分钟,须刻录成光盘)、财务清单、活动通讯稿等,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结项。顺利结项的活动将报销资助金额的活动经费,连续两次未通过结项的不予报销。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不需精美装订。请各学院(部)在各学生社团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于2012年10月19日值班结束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东区第五食堂三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5:45―17:30;新区二期五七食堂四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50-17:50)。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工作与报销工作程序的变动

(一)背景

随着我校社团事业的发展进步与财务工作的改革创新,社团发展基金报销程序被安排在学期末进行的工作流程给各参与社团带来的不便越来越凸显,为了更好的体现校社联服务社团的宗旨,为广大立项社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本次第九批社团发展基金开始,校社联特变更结项工作与报销工作程序,方便社团更快更好的取得发展基金,以期促进社团的持续性发展。

(二)结项、报销程序

1、立项活动举办结束次月的第一个工作周为上一个月活动的结项周,立项社团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在校社联值班时间送至监察中心办公室。(逾时交送结项材料的,不予报销)

2、结项材料经审核获得通过的社团,在接到报销通知后5日内准备活动发票并交至校社联监察中心,由校社联监察中心统一负责发票的报销工作。

3、结项材料经审核未获得通过的社团,在下一个月结项工作开展之前将整改后的活动结项材料送至监察中心办公室。如材料获得通过,则参加下一个月的报销工作;如材料经审核仍然不合格,则结项失败,取消报销资格。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2-10-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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