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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寒假留校学生假期住宿安排的通知》

作者:徐海洋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034更新时间:2010-01-12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对申请寒假留校学生人数的统计,我办公室拟对各校区假期留校学生作如下安排:
   
一、根据统计,寒假留校学生人数少的宿舍楼假期封闭。封闭的宿舍楼有:
   
1、东校区: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7号楼(娄葑医院)。
    2
、北校区:9号楼、10号楼。
    3
、独墅湖校区一批:
101幢、102幢;103幢、104幢;106幢、107幢;108幢、109幢。
    4
、独墅湖校区二批:B01幢、B02幢;B03幢、B04幢;B05幢、B06幢。
    5
、后庄大学生公寓:2号楼、6号楼。

6、南校区:2号楼、4号楼。

7、高教区学生公寓。
   
二、封闭的宿舍楼所有留校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1、独墅湖校区一批:女生安排至独墅湖校区二批A07幢住宿,男生安排至独墅湖校区二批A02幢住宿。办理时间:1月18日;办理地点:二批A03幢楼下物业管理办公室。
   
2、独墅湖校区二批:女生安排至A07幢住宿,男生安排至A02幢住宿。办理时间:1月18日;办理地点:A03幢楼下物业管理办公室。
    3、其它校区封闭宿舍楼的留校男、女学生安排至校本部前化4(男)、6号楼(女)住宿。办理时间:1月18日;办理地点: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
    三、请各院(部)及有关单位要求假期留校学生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留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2、开放的宿舍楼内留校学生不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但在进出宿舍楼时,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或身份证),并自觉在宿舍楼内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
   
3、集中住宿的同学必须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凭假期临时住宿证进出宿舍楼,没有假期临时住宿证的一律不予进出宿舍楼。
   
4、女同学不得单独一人独居一室。
   
5、开放宿舍楼内留校学生不允许带外楼人员进入本宿舍楼。
    6
、独墅湖校区假期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老校区住宿安排。
    7
、研究生未办理假期留校登记的同学如需留校需个人申请,院(部)盖章,交至本住宿区域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方便假期进出宿舍楼;不办理该手续假期一律不得进出宿舍楼。
    8
、集中到其他区域宿舍楼住宿的同学,请带好假期需用的物品,假期原住宿舍楼一律不再开门。
    9
、下学期
2月20日开门后,集中住宿的同学主动到所住区域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退还宿舍钥匙、交清水电费等手续,并搬回原宿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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