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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评苏州大学201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来源:文学院点击率:4954更新时间:2009-10-21

06级各班级:

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参评对象
我院2010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l、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身体健康。
2、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综合测评必须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15%,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其他奖项)。
3、担任过校、院(部)主要学生干部(任职一年以上),以及曾获校级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处网站http://xsc.suda.edu.cn/WebPages/View.aspx?Id=391)

三、评定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班级对毕业班学生前三年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每班人数的10%分配。
2、10月22日至学工办领取相关材料。10月24日前,将班级推荐名单经班主任确认后报送至院学工办。
3、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报送至校学生处进行初评优秀毕业生审核。
4、2010年6月对初评优秀毕业生进行正式评定,不符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且缺额不补。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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