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导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百年学院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学科专业
  • 师资队伍
    • 师资概况
    • 名师与团队
    • 教师介绍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博士后
  •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科研论著
    • 科研获奖
    • 科研机构
    • 学术交流
  • 党建工作
    • 党委简介
    • 规章制度
    • 理论之窗
    • 纪检统战
    • 发展公示
    • 组织生活
    • 教工之家
    • 关工委
    • 党校园地
    • 离退休工作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学生工作新闻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国际化办学
    • 招生信息
    • 留学生学历教育
    • 海外合作项目
  • 继续教育
    • 同等学力申硕
    • 成人高考
    • 助学自考
    • 社会培训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学科语文研究

转发关于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作者:徐海洋来源:文学院点击率:6699更新时间:2009-06-22

毕业班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经研究,学校仍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相关部门联合办公,统一时间和地点,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单”中的有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09届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集中办理时间与地点:
1、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的毕业生:6月27日、28日两天8:30-17:00,在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大厅办理;
2、独墅湖校区的毕业生:6月27日、28日两天9:00-16:30,在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大厅办理。
三、办理部门: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助学贷款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部,财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医保办、宿管办)。
四、有关要求:
1、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因故不能随班集体办理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前,到相关部门单独办理。
2、目前尚欠学杂费的毕业生,请至学校财务处缴清费用后再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3、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时,请先到所住区域物业管理办公室交清水电费、宿舍钥匙(需借用钥匙者另交押金)等手续并盖物业章,再到集中办理地点盖“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章。
五、其他
1、独墅湖校区毕业生离校手续“一站式”办理有关工作由独墅湖校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炳麟图书馆协助;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毕业生离校手续“一站式”办理有关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校本部图书馆协助。
2、届时请保卫处在现场协助维持秩序。
3、请各有关部门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周到考虑,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
  • 学校部门
    • 学院链接
      • 学院黄页
        • 苏州大学现当代通俗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电话:0512-65880500 传真:0512-65880517 邮编:215123
        ©Copyright 苏州大学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