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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寒假期间有关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冉来源:文学院点击率:3596更新时间:2008-12-29

各院(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处、各校区物业公司: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特将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今年寒假时间相对较长,请各院(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要求学生放假后尽量回家与父母团聚,过一个充实、温馨的春节。学生宿舍本学期封门时间为1月19日晚;开门时间为2月10日。
  二、后庄大学生公寓、高教区学生公寓、本部6号楼、东区10、11、12、13号楼、15号楼(娄葑医院)、独墅湖校区二期B01、B02、B03、B05幢楼寒假期间封楼,其它校区及宿舍楼是否封楼将视寒假留校学生人数而定。请各院(部)严格把关(成教学生假期不留校),在1月8日前将寒假留校学生申请及名单统一交至我办公室。
 
 三、请各院(部)协助做好以下几项宣传工作:
  1、放假后,各宿舍最后一位离开的同学请到本区域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封条并与保卫、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一起封门。1月19日至2月10日这段时间进出宿舍楼需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出。
2、开学后各宿舍第一位到校者需持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后,在物业管理人员陪同下一起揭封条,打开宿舍门。
  3、假期留校同学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进出学生宿舍请出示有效证件,女学生不允许单个住宿,可经我办公室同意后与其他留校同学集中住宿,以确保安全。
4、假期各宿舍(公寓)楼每晚锁门时间为23:00,锁门后不再开门,希望外出同学掌握好时间提前回楼。
5、个人贵重物品,放假期间必须妥为保管,尽量带回家;住在一楼的同学要关好门窗,把物品放置远离窗的位置,以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如有特殊情况临时来校取物的同学,要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各楼值班室登记,方能进入宿舍,取物后离开时仍要把门签名封上。
6、寒假期间,寝室钥匙一律不出借,同学间也不要互借,以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7、校外人员来访,需经各宿舍(公寓)楼值班室登记同意后,在被访人带领下方可入内。异性会客一律在值班室进行。
8、假期留校的同学,须严格执行《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不得留宿外人,一切违章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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