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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7级按中国语言文学类招生专业分流细则

作者:王台生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441更新时间:2018-03-12

文学院2017级按专业大类招生(按中国语言文学类招生)的学生将在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现中国语言文学类共设有四个专业(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基地)。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为了适应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建设与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有利就业,分流时将本着专业发展需要、学生自主选择、择优优先安排、合理分配专业的原则进行。

二、各专业分流名额及分流依据

1、各专业名额限定:中国语言文学类共208名,拟限定汉语言文学(师范)70名左右、秘书学54名左右,汉语国际教育54名左右、汉语言文学(基地)30名。

2、分流依据:根据专业名额,依本人志愿,第一志愿优先考虑,第二志愿所选专业限定人数已满,则进入第三志愿,如第二志愿专业限定人数未满,则按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成绩计算:第一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记录等第的课程除外)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为专业分流成绩(各专业超过其专业限定人数时,另外加试专业分流考试,前述专业分流成绩与加试成绩比例为7:3)。

4、对于研究方面具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其志愿。研究方面具有突出成绩者指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了与专业学习有关的文章或获得省级以上的奖励与表彰。

三、分流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一周周六(3月10日1001幢1101教室)下午2:00进行专业分流动员;

2、第二周周二(3月13日)前完成专业志愿填报:每位同学在所属大类的各专业中至少填报三个专业,并须同时填报服从志愿。

3、选择师范和基地专业的同学安排于第二周周三(3月14日1001幢1101教室)下午2:00进行加试专业分流考试。

4、专业分流工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执行,分流名单由党政会议最终确定,于3月27日前上报教务部。

 

       文学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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