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47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2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于2014-2015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择优推荐候选人。
一、留学时间和资助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10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
二、选派领域
选派资助学科应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1。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有到美国研究的必要基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有效的TOEFL(网考不低于80分)或IELTS均分至少6.0以上,任一单项不低于5.5分。
6、身心健康。
7、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于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四、申请方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即日起分别登录以下两个网址进行网上报名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 以及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013年6月20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推荐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需学院盖章、导师签字)及本项目相关申请材料、对外联系材料及面试时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附件3)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2、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3、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
六、其他
1、公派留学相关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http://www.csc.edu.cn/
2、校内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培养办:65226986
邮箱地址:8742105@163.com
附件:附件1: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 养博士生项目申请指南.doc 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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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苏州大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校内申请.doc 10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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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 养博士生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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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 养博士生子项目常见问题.doc 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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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3-05-0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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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