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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101更新时间:2012-03-06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公正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健全和维护我院研究生科研学术规范,提升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整体水平,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09]12号文附件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方法》)规定,我院决定对2012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开展论文盲审工作。

一、        盲审抽检对象:2012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        盲审抽检方法:本次学位论文采取“单盲”方式评审。每个研究方向的每位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每届抽取1名,由学位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从各方向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中按学号随机抽取1名送审。提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

三、        盲审时间安排:被抽中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4月10日前将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硕士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两份)报送院研究生秘书。

四、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所送两份论文中有一份盲审未通过者,不得参与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其论文经修改后,由其它专家重新评阅,再次盲审通过后,由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其是否可以答辩。如重新评阅仍未通过者,则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经省学位办论文抽检不合格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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