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0】122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近期国家留学基金委召开的“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申请2011年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规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将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 选派原则、程序及重点选派领域
选派工作要结合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流院校,师从一流专业导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学院(部)排序推荐、在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推荐的方式,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 派出渠道
1、主要依托学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
2、积极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2010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指南www.csc.edu.cn)。
四 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高、科研业务能力突出,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③全日制脱产在读学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④身心健康;
⑤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对选拔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条件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不限年级)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雅思、托福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对刚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尚未开题,以及博士高年级即将毕业的申请人,不予推荐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
五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 选拔时间安排
1、2010年10月至11月22日前:
①申请联合培养的在读博士生填写《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表》;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填写《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
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预选并填写《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院(部)排序表》及《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院(部)排序表》。
2、2011年11月22日,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拟推荐的留学候选学生《国家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或《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表》(附科研成果、外语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与院(部)排序表(电子版及盖章原件)一并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3、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底,申请人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正式博士入学通知书或联合培养博士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4、2011年1月15日前,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攻博、联培比例1:1)。
5、2011年3月1日至1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整理并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6、2011年3月12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上报申请材料。
7、2011年3月13日起,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
8、2011年3月20日,申报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9、2011年5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10、2011年7月起开始陆续派出。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其他
1、公派留学相关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http://www.csc.edu.cn/
2、联系人:
研究生部培养科:张欲晓
邮箱地址:zhangyx@suda.edu.cn
联系电话:65226986
附件:附件一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表.doc 35 (KB)
附件:附件二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表.doc 34 (KB)
附件:附件三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攻读博士项目”院(部)排序表.xls 14 (KB)
附件:附件四苏州大学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院(部)排序表.xls 14 (KB)
附件:附件五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48 (KB)
研究生部
2010-10-1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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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研究生部 王杰祥 发布人: 研究生部 王杰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