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325更新时间:2010-10-13
请拟在2010年12月和在2011年6月毕业的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高校教师硕士,同等学力硕士,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硕士),于2010年10月30日、31日(09:00―16:00)两天在本部王健法学院一楼的模拟法庭教室拍摄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位证书标准照,穿白色衣服,每人12元,请同学弄清楚自己的正式学号(同等学力硕士可无学号),带好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