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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细则》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4036更新时间:2009-11-03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细则》业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细则


                     苏 州 大 学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 公派出国 工作细则 印发 通知
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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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2009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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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俞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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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院系排序推荐,经学校审核、评审后,确定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一、申请类别及要求
  参照《苏州大学推进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方案》。申请201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人员必须是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的。
  二、工作日程
  1、预选阶段 时 间 程序和有关要求
2009年10月
19-26日 分别召开博士、硕士和学院(部)主管领导动员大会,发布2010年苏州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候选人推荐、选派工作细则
2009年10月
27日-11月22日 1)申请联合培养的在读博士生填写《苏州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填写《苏州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学院(部)进行预选并填写《苏州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院系排序表》及《苏州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院系排序表》。
2009年11月
22日前 各学院(部)将本院(部)排序表、学生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及盖章原件
2009年11月
30日前 学校审核、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出具苏州大学推荐公函

  2、对外联系 时 间 程序和有关要求
2010年3月前 学校、学院(部)协助候选人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及导师,对候选人进行英语强化训练,以确保候选人达到国外大学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3、正式申报 时 间 程序和有关要求
2010年2月20日
-3月10日 候选人上网(http://apply.csc.edu.cn)填写基金委项目申请表并将正式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部
2010年3月15日 研究生部审核候选人名单、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学校作为项目受理机构网上审核并上报申请材料
2010年3月20日 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候选人书面申请材料和单位公函

  4、评审录取 时 间 程序和有关要求
2010年5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录取名单

  三、推荐候选人应递交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身份证复印件;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在籍证明;
  9、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0、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1、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12、获奖证书复印件;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4、学习计划(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
  15、双方导师签名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需提交);
  16、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提交);
  17、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18、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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