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09]96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我校师资后备队伍及重点学科建设,促进我校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决定于近期补充选拔200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
一、选拔计划
1、选派规模与类别
本次选拔仅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计划为10人。
2、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领域: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4、留学单位
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5、资助内容
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专业,师从著名导师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的可以提供学费资助。
二、选拔条件
1、申请人应来自“985”或“211”工程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
2、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硕士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或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为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科研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博士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即可,不再另外要求。
三、类别条件及要求
1、申请时原则上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申请时如不能提交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的可以后补)、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或2010年9月底前。
2、申请学费资助候选人应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外方接收单位应为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是所在学科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四、选拔办法
1、各基础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或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推荐,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部。
2、选拔工作应与“211”工程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紧密结合,候选人的留学专业应和研究方向应与科研合作项目和导师科研方向和课题紧密结合。
3、导师应主动为学生联系国外留学院校和导师。招生计划下一年度补足或增加。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25日完成选拔工作,报送研究生部并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2009年9月30日前审核候选人信息并提交材料至留学基金委。
3、2009年10月中旬评审,符合要求的开始派出。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部综合科:王杰祥 65223359 13812798738 wjx@suda.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联系人: 王国鹏 刘磊 010-66093960、66093961 传真:010--66093954
研究生部
2009年9月18日
--------------------------------------------------------------------------------
起草人:研究生部 俞伟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