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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暂行条例

作者:唐庆华来源:文学院点击率:5299更新时间:2009-01-14


为了规范学院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就我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制定如下条例:
一、 毕业论文的开题。每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均要经历论文开题程序。博士研究生的开题由该博士生所在的教研室主持,由教研室主任召集相关副教授以上教师参加,本教研室相关教师对博士生的毕业论文选题进行把关、论证。开题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迟于第三学期末。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开题由所在教研室主持,由导师会同部分相关专业教师对其选题进行论证、把关。开题时间原则上不迟于第四学期末。
二、 毕业论文的预答辩。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均要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博士生所在专业的五位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参加。博士生预答辩合格,方可参与论文的答辩。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中教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预答辩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10前进行。
三、 毕业论文的盲审(见《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按照学校规定,每位博士研究生均需要参加盲审。硕士生毕业论文采取抽检的办法送审。送审工作于每年的4月10日前完成。
四、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教研室和导师协商提出,由院学位委员会审定,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同意方可组成答辩委员会。硕士研究生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3或5人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2人,院外专家至少1人,正高职称的专家应占多数。硕士学位申请人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由正高职称的专家5或7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和校外专家应占多数。博士学位申请人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五、 论文按规定需要存档。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正式稿、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等均需要存档,研究生在完成答辩工作后,需将有关材料交院研究生秘书。
六、 未尽事宜见学校学位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
                                              

文学院
                                                  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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