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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实施专业分流的通知

作者:王台生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48更新时间:2010-02-25

各学院(部):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开展200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分流依据参考《关于印发〈苏州大学2007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实施方案〉》(苏大教[2007]132号)文件精神执行;

  2、此次分流的范围为200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化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机械类、数学类、电气信息类、生物科学类共十大类34个专业(方向);

  3、2010年3月1日~3月15日请各学院(部)根据苏大教[2007]1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部)的分流实施方法,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参考近三年来各专业的实际就业率,合理确定各专业分流名额及条件,并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樊杰,联系电话:65112351;

  4、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各学院(部)按照制定的分流方法组织学生分流,分流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具体分流结果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于2010年4月6日前报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联系人:胡白妹,联系电话:65117308。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分流过程中综合考虑专业要求及学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专业分流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02-2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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