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0]2号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新学期即将开始,现将开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工作:
(一)学生报到、注册工作:
1、2月24日(星期三)学生到学院(部)办公室报到,请各学院(部)务必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开学第一天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
2、2月25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3、开学后第二周教务处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学生缴费情况,对已符合注册规定的学生进行注册,并下发注册条码。请各学院(部)通知休学期满的学生于开学后两周内报到注册。
(二)全校总课程表已排定。凡排进课表的课程必须按规定时间授课,未经学院(部)领导和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表或推迟上课时间。请各学院(部)在开学前再次核对课程表,并通知到每位师生,以确保全校教学工作稳定有序。
(三)2008、2009级学生于开学两周内完成本学期课程的第三轮网上选课确认工作,具体事宜届时见相关通知。
二、考试管理工作:
1、学院(部)应做好考试材料(含: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学生试卷、考场记录、巡考记录、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材料、考试质量分析表复印件、学生缓考统计表等)的归档工作。开学初将补考安排表交教务科。其中,本科通识课程的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管理归档保存,并确保学生名单、考试质量分析表及试卷完全一致。
2、补考工作在开学初两周内进行,具体见补考通知。
三、实践与实习管理工作:
1、请各学院(部)认真检查实验课开课情况,严格按排定的课表执行,确保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质量的提高。为切实抓好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开放信息请于三周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请各学院(部)检查本学期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请上学期未提交“苏州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一览表”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的有关学院,于开学一周内补交。
3、各学院(部)要加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工作:
1、请各学院(部)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以防疏漏。
2、请各学院(部)于第一周内派人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领取教学信息反馈表。
3、请各学院(部)教务秘书收取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4、请各学院(部)教务秘书通知学生于23、24日到所在校区教材书库领取本学期教材。独墅湖校区:公教302号楼2109、2111室;本部校区:理工大楼西附楼地下仓库;北校区:知行楼132室。
5、未修满公选课学分的毕业班学生,于开学两周内补选,时间与2008、2009级学生第三轮网上选课确认工作同步,请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10-02-23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