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09]44号
各相关学院(部):
全校2010届教育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了解2010届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情况,以便更好地加以总结和提高,现将2010届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
根据苏大教(2004)58号《苏州大学教育实习实施细则》:“学生实习结束后,各院(系)要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于学生返校二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的精神,希望各学院(部)按要求及时做好本次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学院的实习书面总结要包括学生实习概况、指导情况、实习中典型事例、实习学校支持合作情况以及实习中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实习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教育实习手册》中的规定执行,对优良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各学院(部)的实习领导小组履行好工作职责,把好质量关。
三、做好收集实习收获、意见与建议和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工作
为便于学生之间实习情况的交流,并对下一届学生的实习有所启示。请各学院(部)推荐两位学生或教师写二篇实习心得体会(包括实习简况、收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四、教育实习的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
参照苏大教(2004)50号文及苏大教(2004)51号文的精神执行。
2、评优比例
各学院(部)可根据参加教育实习学生10%的比例评选院级教育实习优秀生、参加教育实习指导教师30%的比例评选院级优秀指导教师。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人选。
(1)校级优秀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 的学生数在40人以下的专业推荐名额为1名、40-79人的专业推荐名额为2名、80人以上的专业推荐名额为3名。
(2)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在60人以内的学院(部)推荐名额为1名,60人(含60人)以上的学院(部)推荐名额为2名。
(3)校级优秀实习小组:每个学院(部)1个。
(4)先进学院(部):2个
3、评优材料
(1)《苏州大学毕业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实习小组)评优推荐表》(学院(部)推荐意见不少于200字)、实习单位的推荐意见(可以信函的方式)、实习成绩评定表(复印件)。
(2)申报教育实习先进学院(部)的要再准备以下材料:教育实习先进学院(部)申报表、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条例和其他活动的书面记录等等。
五、时间要求
学院(部)实习书面总结、学生实习心得、申报优秀的材料请在放假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报评优材料者,将作放弃处理。
六、其它事项
1、联系电话:65112126,联系人:陈忻华,E-mail: chenxinhua@suda.edu.cn
2、评优推荐表(请从教务处网站“在线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或至信上述信箱索取)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12-22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