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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1761更新时间:2018-09-26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

2019年文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推荐与招生的公平竞争和科学选拔,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特成立文学院推免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1、成立文学院综合考核专家小组。

2、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沟通表达与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与创新、外语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政项目、发表论文、各种奖励等,均在综合面试中予以考虑,不再另外加分。

3、分数构成: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70分,外语交流30分。

4、复试的内容:

综合面试由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交流两部分组成。

(1)外语交流通过面试教师与考生的外语对话完成。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录取标准

1.录取的基本要求是复试成绩≥60分。

2.在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安排

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并上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学院根据相关规定,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

1、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2、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

4、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方式:0512-658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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