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院长信箱│怀念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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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940更新时间:2018-06-11

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周年)

    二、凡退休时未满三十年及已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再统计,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不要重复和遗漏。

    三、请有关老师于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将统计花名册(见附件)发送至qianjiyun@suda.edu.cn(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此荣誉证书只能作为三十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证书,不作他用。

    五、统计登记年月务必真实,最后需经校人事部门核对。

    特此通知。


2018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花名册.xls (1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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