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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46更新时间:2018-05-17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发[2018]30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请2018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及人选推荐
  请申报人员根据《2018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并由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有关待遇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教师,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遵守协议约定,学成后回校工作。
  2.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满2年。
  3.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4.申报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申报人员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5.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
  6.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五、选派办法
  教育部国际司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
  六、管理与考核
  学院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目标、过程管理及回国后考核,确保选派效益。被录取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调研任务,及时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被相关司局采用及作用发挥情况,将视为考核重要指标,驻外使领馆将根据其在国外调研期间的表现出具国外调研工作鉴定。
  七、其他事宜
  1.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5月25-2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
  2.申报人员须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605室,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 rswang@suda.edu.cn。其中复印件材料需单位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字确认。
  请有意者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人事秘书处。


附件:2018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及被推荐人选应提交材料及说明.pdf (2.43M)   

院办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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