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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品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97更新时间:2017-09-18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2014]1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

  (二)教学奖6名。其中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

  (三)卓越管理奖3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

  三、申报名额

  (一)教学奖:医学部可推荐4名候选人,其他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卓越管理奖:医学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按照《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2014]14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条件

  1.科研奖: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申报的成果应为近三年来取得的各类成果。

  2.教学奖:

  (1)在本校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等时间不计在内)。

  (2)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

  (3)近三年来,年平均教学时数不少于216学时,其中承担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108学时;从事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人员年平均教学时数不少于54学时,其中承担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27学时。

  (4)积极改革,勇于探索,在教学思想、方法与内容方面有所创新,或在开设新课程、促进专业建设、完善课程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并经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辐射、示范作用。

  (5)近三年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学论文、著作、教材和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参加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6)凡近三年内主持过各级教学改革项目或者累计参与两项各级教学改革项目排名前三的申报人,在同等条件下,评审时优先考虑。

  3.卓越管理奖:

  (1)在党政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5年。

  (2)热爱本职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管理服务、辅导员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受集体表彰的,本人须在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3)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改革经验。

  (4)近5年内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发表或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五、申报及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填报相应类别的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其中科研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在科学技术研究部网页下载,人文社科类在人文社会科学院网页下载;教学奖申报材料在教务部网页下载;卓越管理奖申报书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申报书中所列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自然科学类科研奖申报书报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科类科研奖申报书报人文社会科学院;教学奖申报材料报教务部;卓越管理奖申报书报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拟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请在2017年9月26日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部:孟庆权,67507193,qqmeng@suda.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郭才正,65227842,czguo@suda.edu.cn

    教务部:陈书洋,67166239,chenshuyang@suda.edu.cn

    人事处:刘璇,67503249,liuxuan@suda.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09-18 11:04:16

 起草人:校长办公室  申淇舟 发布人: 校长办公室  申淇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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