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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某人才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19更新时间:2017-05-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见附件1。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教授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见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

    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二、青年学者项目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者务必请在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

    (1)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一式二份,见附件3),其中第七、第八部分请先行自拟,学科领域分组参见附件4。

   
(2)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5)。

    请将纸质材料直接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办公室),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申报,关于申报名额分配,我校收到相关文件后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7503248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
   
附件2:“**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 **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 2017年度“**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附件5: 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docx (27.88K)   
附件2:“**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pdf (4.71M)   
附件3:**学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99.0K)   
附件4:2017年度“**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pdf (127.39K)   
附件5: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xls (22.0K)   

院办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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