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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方案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79更新时间:2017-03-06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公正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健全和维护我院研究生科研学术规范,提升我院研究生毕业论文整体水平,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的规定,我院决定对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开展论文盲审工作。本次学位论文采取“单盲”方式评审。

一、盲审抽检对象: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学术性硕士研究生。

二、盲审抽检方法: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学院负责抽审,抽审应符合如下规定:

    1、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

    2、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其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盲审;

    3、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有不合格的学科,其学位论文应全部参加盲审;

三、盲审时间安排:被抽中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4月10日前将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 式两份)、硕士论文单盲评阅书(一式两份)报送院研究生秘书。

四、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凡所送两份论文中有一份盲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其论文经修改后,由专家重新评阅,再次盲审通过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其是否可以答辩。

五、拟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须参加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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