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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2257更新时间:2016-03-18

 请参加复试的各位考生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11:00到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文科综合楼1005幢一楼大厅报到。

 1、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请备好零钱)。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3、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4、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 所有复试安排请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通知(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动态)和文学院网站通知。

 

附件:2016年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复试名单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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