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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761更新时间:2015-06-23

请有关老师注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2号)及《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的精神,2015年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人文社科类):派出期限为6个月。

  访问学者(自然科学类):派出期限为12个月。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具有中国国籍,来校工作满两年。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四)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2.已获国家、江苏省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5.正在境外研修的人员。

  6.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六)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七)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的派出条件。

  三、选拔与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一)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申请人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二)留学单位为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三)录取名额不超过20名。

  四、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2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为方便留学人员了解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指导签订和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护照、签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编写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四)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

  五、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资助经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获国家留学基金助出国的教师,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所在学院(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10.《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二)。

  11.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由校科研部门出具或审核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12.科研成果清单。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二)。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七、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于9月1日―9月6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院办52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qianjiyun@suda.edu.cn。

  申报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于9月10日前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因外语考试合格证及国外学校邀请函不实行先评后补,请有意向申报人员抓紧时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网上报名须知:http://www.csc.edu.cn/Chuguo/04f80fdabe62448bb1e378c4c7261c83.shtml

常见问题解答:http://www.csc.edu.cn/Chuguo/dfec0b3bc5e44585980e2cad90f9d9cc.shtml


附件一: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40.5K)   
附件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46.0K)   

院办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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