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2016届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2016届全日制毕业博士生、毕业硕士生(含2013级全日制三年制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2015年4月13日、14日、15日。
文学院具体拍摄时间:2015年4月15日 9:10开始
三、拍摄地点:
文学院在独墅湖校区301号楼1114、1116教室
四、注意事项:
1、拍摄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按拍摄时间表时间排队入场。拍摄实行刷二代身份证拍照,如二代身份证遗失或在补办中,请在拍摄当日和拍照老师说明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学号。
2、拍摄时应穿着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深灰色上衣以及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勿穿无袖上衣,勿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女生需把头发扎起。
3、往届同学本次也可进行补拍,但本次拍摄的照片将于2015年10月统一完成制作,所以拟在2015年6月毕业的同学需自行去江苏省大学生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拍摄(南京市上海路203号),并自行将照片电子版发送学位办电子邮箱zpsuda@163.com,纸质版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4、原则上请同学们按拍照时间进行拍摄,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拍摄的三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