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假期及调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日安排。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4月5日(星期日)的课程调整到4月6日(星期一)。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5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的课程照常进行。
(三)端午节:6月19日至21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20日全校停课,原安排在6月20日(星期六)的课程调整到6月19日(星期五)。
二、学生在放假前一天下午4时后(有课的学生须在课程结束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教职员工的考勤,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到校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三、请各单位在4月6日、5月1日、6月19日全天安排专人值班,并由负责同志带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值班名单请按规定报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医院、配电间及其它重要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各单位须在每个假期前进行一次保密和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切实抓好假期中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