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进行2016年毕业研究生生源统计工作,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现将毕业生生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毕业研究生生源申报工作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完成。 毕业生使用自己的账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从“毕业与学位”进入“学生预毕业申请”,核对显示的相关学籍信息(学籍信息要与招生录取时的信息一致,不能修改),正确无误后,录入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点击右上角“提交申请”确认上报。 二、网报时间 本次毕业研究生生源网报时间为3月16日-3月26日。 三、网报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登录《系统》后,重点核对以下学籍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名称、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 2、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生源所在地,如果随意改动,生源地出错,在派遣期满后将无法正常返回原籍,影响户籍落入,派遣后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定向及委培研究生还必须核对其定向或委培单位名称。定向、委培单位必须与招生录取时签订协议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若定向、委培单位名称为空,则无法完成上报功能。 4、对《系统》中所列学籍信息内容有疑问或经核对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及时向学院周老师报告,由学院核实后,统一与研究生院联系。 5、若毕业生姓名、专业名称与录取时有变更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部门同意更改的批准文件,交所在学院。 6、如果发现无法网上注册毕业生源,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联系。 7、毕业研究生如果不在网上注册毕业生生源,将做为自动放弃, 2016年将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就业。 8、研究生若不能按时于2016年毕业,不作为2016年毕业生生源上报的,须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否则下一年度不能做为毕业生生源上报。 四、“生源所在地”填报要求 1、对于定向和委培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工作单位所在地;对于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生源所在地是其考入苏州大学前户籍所在地(不包括集体户口);如是集体户籍则是其高考前户籍所在地。 例:安徽合肥人,考入南大读本科,毕业后南京工作一年,集体户口,又考入苏大读研,生源地应填报为“安徽省合肥市”,不能填写为“江苏省南京市”。 2、“生源所在地”通过《系统》中下拉菜单选定,内容务必选择为XX 省 XX 市 (XX 县)。 例:生源为苏州人,生源所在地区应填报为“江苏省苏州市”;生源为高淳人,生源地区则应填报为“江苏省高淳县”。 五、统计对象 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统一招收,拟于2016年毕业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应统计生源,其中包括3年制统招在籍研究生和2年制专业型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还有少数拟推迟至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六、以下三种情况研究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 1、已提前至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 2、2016年无法正常毕业,拟推迟一年至2017年毕业的研究生; 3、因退学等原因已不在籍的研究生。 七、往年未正常毕业,拟推迟到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上报生源要求: 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就业指导科将根据申请情况将推迟到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名单纳入毕业生源库后,再进行网上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