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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684更新时间:2015-03-06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15 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2015 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 年。

 (二)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情况综合评审确定,基金资助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低于0.6万元。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可选择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基金项目,也可选择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项目名称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项目申请人应是省内各高校在编在岗的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助理研究员及暂未定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每人限报1项。

 (三)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面向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申报,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项目研究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四)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 在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 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计划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5.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6.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六)此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11个文科类学院每院可申报5项,鼓励青年教师申报。

  四、项目申报程序

  请申请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设定为8个A4版面,无需装订,A表(第1-4页)和B表(第5-8页)分别用1张A3纸双面印制后对折成A4大小,将B表夹于A表中报送)。各学院请于3 月23日前将统一将《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排序后以“学院+教育厅一般项目”为邮件题名发送至sdskc@suda.edu.cn,人文社会科学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报送要求:《申请评审书》电子版、纸质版请于2015年3月20日12:00前直接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207办公室(联系人:卢永嘉,电话:67168617,邮箱:lyj@suda.edu.cn)。学生工作部(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评审后择优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

  未尽事宜,可至教育厅网站查询(http://www.ec.js.edu.cn/art/2015/3/4/art_4266_167570.html),或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522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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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哲社一般项目申请书A+B_distributed.PDF (136.89K)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15-03-05 13: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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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人文社会科学院  郑霖  发布人:  人文社会科学院  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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