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育部第七届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正式开始,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做好材料装订、填写工作。
申报表需要各位老师自行填写,其中“表四、初审意见”中的“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和“申报单位意见”也需要填写后打印,特转发内容模板如下,可自行稍加改动。
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认定,该成果著作权、署名权清晰,不存在争议;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情况;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准确、规范;成果内容水平较高,富有创造性。推荐其申报并参评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单位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学术规范审查、校科研管理部门形式审核,该成果符合申报评奖要求和资格,申报材料规范无误,同意推荐参评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为了材料的美观的一致性,务必请提前填好此内容。
上交省教育厅时间较紧,请大家务必在3月9日(周一)前交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