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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857更新时间:2014-12-15

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转发<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有关精神,现将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4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2014年1月-2014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

  (六)具体安排

  1、2014年12月31日前,各位老师将《2014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下载,须亲笔签名,另请注意打印要求)交至院办5208室。考核的组织、程序、形式及相关具体要求等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转发<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有关规定执行。

  3、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4、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特此通知。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院办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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