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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袁丽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635更新时间:2014-11-25

根据学校苏大研[201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和申请条件

1、招生导师: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的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

2、申请条件:符合《苏州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处分的记录;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二、申请者提交报考材料

申请者请于12月5日前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将以下材料寄送到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邮寄须用EMS方式:

1、《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毕业的请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

5、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考核与录取

学校审查申请者的报考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苏州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须于2014年12月15日―12月30日登录江苏省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报名。

四、其它

1、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占导师(导师组)201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类别的考生,不招在职生。


 
上传附件 
附件一: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通知.doc (44.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3.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研究生院
2014-11-25 09: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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