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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钱继云来源:文学院点击率:593更新时间:2014-11-05

各位老师:
  近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27号)及校人事处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为江苏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2-3名教学科研人员,并可另推荐1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应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所在学院(部)组织评审,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0-1人,学部择优推荐0-2人;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议;
  4、评议结果学校网站公示3天。

  五、申报材料
  1、学院(部)推荐选拔工作报告1份(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院部公章);
  2、通过安装软件填写《政府特贴情况表》,填写完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无需装订,同时报送由软件生成的RPU电子版,具体操作见附件3;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附件内容及顺序见附件4,并使用附件5作为附件封面;
  4、《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6),并附电子版;
  上述2至4项纸质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5)。
  请有意者11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办5208室,同时通过U盘报送电子档。
  附件1、《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政府特贴情况表》填写软件及填表说明
  附件4、附件内容及顺序
  附件5、附件封面
  附件6、《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doc (31.5K)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33.5K)   
附件3:填写软件及填写说明.rar (2.28M)   
附件4:附件内容及顺序.doc (59.0K)   
附件5:附件封面.doc (36.5K)   
附件6: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28.5K)   

院办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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