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老师注意: 根据苏州市教育工会“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周年) 二、凡退休时未满三十年及已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再统计,请不要重复申报。 三、有意者请填写统计花名册,并于2014年6月4日前报送院办5208室。另发Email : wangbing@suda.edu.cn 。统计花名册见附件。 注:1、此荣誉证书只能作为三十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证书,不作他用。 2、统计登记年月务必真实,最后需经校人事部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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